“国术国考”全称“全国国术考试”。中央国术馆仿旧 时武科考试和近代体育竞赛制定国术国考,用以考评习 武者技能学识,区别等次。国术考试仿武科的童试、乡试、会试,设县考、省(市) 考、国考。仿武科的外场(试武)、内场(试文),设术科和学 科两门考试。中央国术馆谓此为选拔真才实学的“抡才大 典”。按照《国术考试条例》规定,各级国术考试每年举行 一次。实际上在中央国术馆存在的近二十年时间内,只举 行过两次全国国术考试,各省、市、县举行次数不等,亦有 从未举办过国术考试的地区。第一次全国国术考试,于1928年8月发布《国术考 试条例》之后,于10月15日至20日在南京公共体育场 举行。山东、河北、北平、南京等17省、市和中央国术馆的 共333名应试者参加了这次国术国考。这次国考的术科考试分为预试和正试。预试是单人 表演。项目包括拳术、刀、剑、棍、枪。正试是两人对抗比 赛。项目包括徒手的拳脚门(散打)、摔角门;持械的棍、枪 门(长兵),刀、剑门(短兵)。预试及格,方可参加正试。预试中个人单演拳术和器械的水平颇高,有240多 人获及格资格,其中150人参加了正试。由于对抗比赛无 时间限制,会期届满,组织者担心出现难于收场的场面, 于是改变了原来考取“甲等三名授以捍卫、辅卫、翊卫之 名称,乙等二十名至三十名,授以校尉之名称,丙等五十 名至一百二十名,授以勇士之名称”的规定巴比试至第 四轮即宣告终止。取中朱国福、王云鹏、张长玉、马裕甫、 张英振、窦来庚等15名为最优等。取中杨松山、郭长生、 马英图、韩化臣、佟忠义等37名,为优等。取中柳印虎、林 志远等82名为中等。只参加预试而未报名参加正试的有 赵鑫洲、于振声、吴图南、何福生、曹宴海等。第二次国术国考于1933年10月20日至30日在南京公共体育场举行。考场建筑呈八卦形。看台可容万余 人,考台约20方丈。河北、湖南、绥远、山东、河南等21个 省、市的438人参加了这次国考。这次考试,大致沿袭第一次国术国考的成法。所作改 进是预试有了评分细则,对抗比试有了统一的护具。还增 设了搏击(拳击)比试,以及女子对抗比试。这次正试采用双淘汰制,决出应试者的等次。等次分 甲、乙、丙三级。甲等名额占应试人数的35%。每等之内, 按学科成绩排定先后顺序。这次国术国考共取中甲等43名。其中拳术对试(散 打)13名,长兵3名,短兵6名,摔角3名,搏击(拳击) 重、中、轻3级共9名。参加女子组正试9名选手,皆取为 甲等,以鼓励女性习武。国术国考虽有种种不足,但是,它制定和实践了武术 拳械单练与对搏的竞赛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竞技 武术的发展。(三)武术论著与教材建设中央国术馆成立后,由编审处负责编辑武术论著。至 1934年,已编辑出版了《查拳图说》、《青萍剑图说》、《少 林武当考》等22种,已完成编辑的有《练步拳》、《八极 拳》、《形意拳摘要》等12种。当时正在编辑的有《太极 拳》、《八卦掌图说》、《内功正轨》等11种1929年秋,该馆创办《国术旬刊》,每十日出版一期。 翌年,改名为《国术周刊》,每周出版一期。《国术旬(周) 刊》的基本内容包括论文、著述、转载、记录、文苑、杂俎,以及该馆消息、国际要闻等栏。主编相继由吴志青、唐豪、 姜容樵等国术馆编审处处长担任。这一时期,南京、上海、 北京、天津、浙江、陕西、湖南等省、市国术馆,以及济南健 康实验学社等民间组织也都先后创办了武术专门刊物。 促进了传统武术的整理,也加强了各地武术组织和传习 者间的交流。国术馆出版的专著中,有一些就是该馆的技术课教 材。由于开课多是教员能什么就教什么,并没有形成过统 一的固定教材。1933年底,教育部发函中央国术馆编辑 初中、高中、大学三级武术教材。该馆成立了由姜容樵负 责的教材编审委员会,并在1934年1月3日举行的第一 次会议上,议定先编初中、高中两级教材。初中教材包括 五行拳、禅腿、劈挂刀、三才剑四种;高中教材包括八极 拳、八卦掌、梅花刀、昆吾剑四种。1941年,该馆派员参与 国民政府教育部和军训部联合设置的国术教材编审委员 会,进行国术教材之研究编辑工作。至1944年,编辑完成 了健身操4种,普通教材24种、军事教材4种、特种教材 17种,共计49种。时为抗日战争末期,由于种种条件所 限,这49种教材未能印刷问世抗日战争爆发后,除四川等大后方国术馆(社)继续 活动外,大多数国术馆(社)相继停办。1937年8月14 日,日机轰炸南京,中央国术馆南迁。在迁转过程中,政府 停发经费,教职员工和学生生活十分困难,多数教师和学 ' 345 生沿途离去,自谋出路。1941年,迁至重庆北储时,馆内 人员仅剩二十多人。此后,在四川境内组织培训I、巡回表 演、举办比赛,但都仅偏于一隅,失去了往日的规模。1946 年迁回南京,无馆址,缺经费,已无法维持活动。1948年 宣告解散。辛亥革命后,一些社会名流认为,“火器输入中国之后,国人多弃体育技击而不讲,则致社会个人积弱愈 甚”①,纷纷提倡技击,振起尚武精神。这一时期的尚武之 风正与当时的国民教育和尚武教育相吻合。一些学校相 继在体育课中增添武术课,或开展课外武术活动,在学校 运动会中增列武术表演和比赛。图118。尤以北京、天津、 上海、南京等大城市为盛。一些教育家认为,列武术为学 校课程内容的条件已经具备。1915年4月,在天津召开的“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一 次会议上,通过了北京体育研究社许禹生等提出的《拟请 提倡中国旧有武术列为学校必修课》议案。教育部明令 “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此项教员于各师范学校养 成之”。至此,源远流长的中国传统武术,正式进入学校教 育,成为学校体育课程中的一项内容。民国年间,学校武术教师的来源有三:一是直接从民 间武坛聘请拳师;二是从武术社团聘请教员;三是各级国 术馆和体育专门学校的毕业生。民国初年,直接从民间武坛聘请拳师的情况比较普 遍。到民国中、后期,仍然有这类情况。武术各拳种的名 家如刘殿琛曾先后受聘于北洋法政学校和清华学校任武 术教师;靳云亭受聘于工艺学堂、育德学校;李存义受聘 于南洋公学(上海交大前身);耿继善受聘于河北赵县中 学;郝月如、马金镖受聘于南京中央大学;李雅轩受聘于 南京国民体育学狡;梁振蒲受聘于河北省立十四中学和 束鹿女子师范学校;刘凤春受聘于北京体育学校;纪德受 聘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医学专门学校和北京体育学校; 陈子正受聘于黑龙江第一中学、第一师范和上海广肇公 学、圣约翰中学;于振声受聘于南京高等师范,等等。上海精武会、北京体育研究社、济南武术传习所,以 及后来成立的国术馆系统,都先后应一些学校邀请,派员 前往任教,本章在“精武体育会的兴盛”一节中,已述及该 会应邀派员至各级学校传授武术的大略。据北京体育研 究社有关记载:“自民国纪元,吾社成立,京师各校渐向社 中聘请教员,教授斯术(武术)①。”另济南武术传习所设 立后,“各省各学校、各军队、各机关、各团体,在该所邀请 教员者,不胜枚举”②。其他武术社团的情况,也多类此。学校武术的勃兴,需要大量的武术教师,同时也要求 教师既擅长武术又能兼教它种体育项目。培养武术师资 的教育机构应运而生。这种机构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以原有的师范院校体育系(科)为基地培养武 术师资。根据教育部1915年通令:“此项(武术)教员于各师 范学校养成之J1916年南京高等师范增设体育科,开设 武术课。1917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增设体育科,开设武 术课。1934年3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学校体育 科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周教学时数表》。其中,国术课时, 每学期每周均为2学时,这与田径运动及基本练习以及 球类运动的课时相等。194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简 易师范学校体育课程标准》,规定国术在体育教材中的比 例,四年制男生占15%,女生占10%。三年制男生占 10%,女生占5%。这样培养出的体育系科毕业生,大多 能兼教武术。其二,出现以武术为重点的体育学校。1917年初,北京体育研究社附设体育讲习所,培养 擅长体育、武术的师资。1920年春,改名北京体育学校, 许禹生任校长。学制初为一年半,旋改为二年,后定为三 年。该校全部课程,分为学科、术科两种。学科包括伦理 学、心理学、教育学、各种教授法、体育原理、武术理论、中 外体育史、生理学、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国文等27门。术科包括:1.国技: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少林十二式、马刀、枪术(二十四枪)、棍术(夜叉棍、少林棍)、戟 术、剑术(剑术基本练习、七剑、十三剑、神禹剑、飞龙剑、 乾坤剑)、铜术、器械对手(十二棍兼枪棒、太极枪、单刀对 枪、双刀对枪)、新武术(棍术、剑术)。2.体操(兵式训练)、 徒手教练、持枪教练、徒手及游技(各种徒手操、各种球术 及各式游技法)、轻器械和重器械体操。3.童子军。4.田 径赛。5.日本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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