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武术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一)地方性武术协会的建立。
地方性武术协会系指中国武术协会以下的各省、自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等武术协会。属社团组织,受各级体委和体育总会的领导。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各 级体委和体育总会贯彻执行国家体委、全国体总和中武术协会下达的有关武术的方针、政策和组织各种武术活动。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武术工作,组织并开展群众性武术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协会一般设名誉席、顾问若干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会下设教练、裁判、科研等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协会常务工作由主席、专副主席、秘书长主持,全面负责武术的组织、训练、竞赛、科研以及群众性武术活动的开展。
地、市、县以下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武术协会,其组织机构基本上根据省级武术协会的形式设置,只是人数上有所减少,其职能也是根据上级武术协会的要求结合各自的特点而确定。
地方武术协会的建立起自于中国武术协会之后,是根据国家体委的要求逐步建立起来的。首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建立,而后发展到地、市、县(区)乡、镇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武术协会。特别是1982年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对武术协会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充实、完善了组织机构,使武术协会的工作得到落实,出现了新的局面。
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从事武术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活动领域越来越广阔,这就带动了基层武术协会的发展。除了省一级武术协会之外,地、市、县(区)、 乡镇)、村,以及各行业、部门的武术协会也纷纷成立。据1989年对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各地共建有各级武术协会42个,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国家与民间社团的一条龙武术组织,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武术运动的健康发展。
(二)地方性武术馆(院)校、站的建立。
地方武术馆(院)校、站是传播和推广武术的基地,是武术事业全面、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五六十年代就有一定的发展,为武术运动做过一定的贡献。
八十年代初,乘着全国武术工作会议的东风,在全国武术挖掘、整理工作的推动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成省(区、市)级武术馆或武术院。省级(区、市)武术馆、院是省(区、市)体委领导下的直属事业单位,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与同级武术协会共同负责本地区的武术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江苏、河南、 江西、四川、云南、山东、湖南、广东、陕西、安徽、福建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成立了省(区、市)级武术馆或武术院。自1986年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成立后, 部分省(区、市)的武术馆为与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从名称上取得一致,将原武术馆改成武术院。
各地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基层武术馆、校、站,更是层出不穷,各呈异彩。在宣传武术、传授技艺、举办竞赛、开展科研和普及、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增进群众健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起了积极作用。
第四节学校武术教育
在民国时期的学校体育教育中就设有武术教学内容,但那时的武术课是根据学校聘任师资状况确定的,并没有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作为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受到重视。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一宝贵遗产,武术被列为大、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内容和体育院(系)的专、选课。随着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武术教育也不断地得到加强和完善,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大、中、小学校的武术教育
(一)中、小学校的武术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学校体育作为培养全面发展新人的重要方面,十分关心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了一系列的指示和决定。武术作为学校 体育教学内容之一也得到了重视。1956年教育部编订并颁布的中国第一部全国通用的《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就有关于武术方面的内容。1961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1956年的《教学大纲》作了修订,根据要继承和发扬我国历史悠久的民族传统体育,体现出教学大纲民族特色的精神。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被列入同年编订出版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大纲》中规定:武术在小学体育课中每学期为6学时,中学为8学时;教学内容,小学从三年级起为武术基功、基本动作、组合动作,武术操,初级拳;中学为初级拳二路、青年拳、青年拳对练等。使学校的武术教育机制列入了正常的轨道。
国务委员李铁映曾多次指出:要把武术列入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体育课。武术是国宝,每个学生都应学会一种拳、一种器械。学校体育课要把现代体育的教学和民族体育的教学联系起来。可先搞试点,也应该列入“达标”标准里去。他的讲话给学校武术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1993年国家体委群体司汇同国家教委有关部门和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召开了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中,增加武术试点工作会议, 研究制订了在北京和河北石家庄市郊一些中、小学中进行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这将会对学校的武术教育起到深远的影响。
30多年来,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学的武术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许多学校在完成规定的武术教学内容外,有的还成立了武术协会、武术馆或武术锻炼小组,一些武术基础好的学校还被体育部门确定为传统项目学校,进行重点训练。中、小学校武术教育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二)大学的武术教育。
在中、小学武术教育的基础上,大学武术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大学的武术教育,在体育中所占的比重和教学时数虽然和中、小学相同,但其师资力量、教学设备都优于中、小学。所以,在教学中能比较好地贯彻落实《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武术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后,一大批武术专业毕业生分配到各大学任教,充实了武术教学方面的力量,保证了武术教学活动的开展,在校园里掀起了一股武术热。
1982年上海同济大学和北京大学率先成立武术协会,接着在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中也相继成立武术协会。1979年,上海市高教局举办了首届上海大学生武术比赛。 1985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沈阳中医学院举办有27所中医院校参加的全国首届中医院校武术比赛。比赛内容除武术套路外,还增加了传统的武术功法。1987年、1990 年又先后在黑龙江中医学院、山西中医学院举办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中医学院武术比赛。全国中医院校的武术比赛已形成了制度。为了提高教学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举办了以体育教师为主的武术教练员训练班,加强师资的培养。1992年在武汉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首次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94年5月29日, 北京高等学校武术比赛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举行。同年12月,由国家教委主办,在北 京医科大学举行了首届全国高等学校武术比赛大会,且决定每隔一年举行一次。
形式多样的大学生武术比赛不仅促进了学生习武兴趣,丰富了学生文体生活,增强了学生身心健康,提高了学生学习效果,而且使大学的武术教学从单一的课堂教学走向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途径,有力地推动高等院校武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使其成为大学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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