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武术组织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一、国家武术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一部分,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 国家体委成立后就设置了挖掘、整理工作。根据武术工作的需要,1955年国家体委在运动司下设武术科,专门负责武术工作。之后,又将武术科升格为武术处,负责国家对武术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武术的普及推广、组织竞赛等工作的开展;并指导各地群众组织的武术活动。这是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成立之前惟一负责武术工作的部门。
为了团结全国广大武术工作者,推动武术运动的普及和提高,促进运动水平的不断发展,于1958年9月在北京成立了第一届中国武术协会。主席李梦华,副主席柏 坪、唐豪、徐致一、王子平,秘书毛伯浩,委员25人。中国武术协会的建立,从组 织上保证了武术运动的开展。中国武术协会成立后,在1964到1984年先后进行了5次换届和增补工作。历届主席有李梦华、董守义、郑怀贤、黄中、徐才等。1992年 12月5-11日在四川省江北县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武术工作会议期间,中国武术协会举 行了第六届换届工作。张耀庭当选为主席;蔡龙云、马贤达、赵双进、刘哲、张全德、 张山等当选为副主席;方嵩山为秘书长;顾问为李梦华、黄中、徐才、张文广、霍英 东等;委员115人。新的一届武术协会,无论从委员人数,还是从代表面看,在知识 化、专业化、年轻化方面都有了发展。
随着武术事业发展的急需,经国务院批准,1986年北京正式成立国家体委武术 研究院(对国外称中国武术研究院)。第一任院长徐才,副院长蔡龙云、张全德,秘书长赵双进。第二任院长兼党委书记张耀庭,副院长张山,副书记方嵩山。
1987年9月,国家体委研究决定:将体委训练竞赛四司的武术处,合并到国家 体委武术研究院,统一管理全国武术工作及对外推广工作。
1990年4月28日,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中国武术协会实体化的通知》。中国 武术协会实体化以后,既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团体会员,又是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在对本项目的业务管理上并有部分行政职能。
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管理体制,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1994年5 月30日,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国家体委武术协会更名为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通知》,实际上在保留中国武术协会的名义下,增设了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 心。国家体委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能为:
(一)为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与武术研究院为一套班子挂两块牌子);同时, 又是中国武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并赋予其对武术运动项目的全面管理职能。
(二)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组织、指导全国武术运动 项目的发展,推动项目的普及与提高;并通过开展必要的经营活动,为本运动项目的 发展积累资金。
(三)具体职责为:
1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方针、 政策。
2、负责和指导本项日优秀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 国竞赛的管理,制定全国比赛规程;审定运动成绩
4、组织本项的科学技术研究;进行器材的研制和开发;提高科学训练水平; 组织宣传和出版刊物。
5、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项口的国际活动计划;组织实施参加国际 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参赛事项说明;负责和指导在我国举办的武术国际比赛的审 批和有关组织工作。
6、积极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 展活力和后劲。
7、搞好中国武术协会的组织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土,充分发挥 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国家体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中心”事业编制59人。下设办公室、政治处、训练竞赛部、社会活动部、 外事部、技术开发部、技术研究部、理论研究部、气功研究部、资料编辑部、总务处 等十一个机构。“中心”领导干部职数5人,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职数控制在20人以内。
(五)在国家体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有关训练竞赛、外事、财务、人事等工作分 别由国家体委有关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中心”内部实行领导负责制。
(六)“中心”所需经费实行差额补贴。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和设施,以及武 术运动项目的有利条件,积极开经营创收与服务活动,广开经费来源渠道,保证事业 发展的需要。
二、地方武术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一)地方性武术协会的建立。
地方性武术协会系指中国武术协会以下的各省、自区、直辖市以及地、市、县等 武术协会。属社团组织,受各级体委和体育总会的领导。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各 级体委和体育总会贯彻执行国家体委、全国体总和中武术协会下达的有关武术的方 针、政策和组织各种武术活动。负责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武术工作,组织并开展群众性 武术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协会一般设名誉席、顾问若干人,主席一人,副 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会下设教练、裁判、科研等委员会。 各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协会常务工作由主席、专副主席、秘书长主持,全面负责 武术的组织、训练、竞赛、科研以及群众性武术活动的开展。
地、市、县以下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武术协会,其组织机构基本上根据省级武 术协会的形式设置,只是人数上有所减少,其职能也是根据上级武术协会的要求结合 各自的特点而确定。
地方武术协会的建立起自于中国武术协会之后,是根据国家体委的要求逐步建立 起来的。首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建立,而后发展到地、市、县(区)乡、 镇以及各行业、各部门的武术协会。特别是1982年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之后,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体委对武术协会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充实、完善了组织机构, 使武术协会的工作得到落实,出现了新的局面。
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从事武术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活动领域越来越广 阔,这就带动了基层武术协会的发展。除了省一级武术协会之外,地、市、县(区)、 乡镇)、村,以及各行业、部门的武术协会也纷纷成立。据1989年对20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各地共建有各级武术协会42个,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 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国家与民间社团的一条龙武术组织,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武术 运动的健康发展。
(二)地方性武术馆(院)校、站的建立。
地方武术馆(院)校、站是传播和推广武术的基地,是武术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五六十年代就有一定的发展,为武术运动做过一定的贡献。
八十年代初,乘着全国武术工作会议的东风,在全国武术挖掘、整理工作的推动 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建成省(区、市)级武术馆或武术院。省级(区、市) 武术馆、院是省(区、市)体委领导下的直属事业单位,有固定的人员编制和经费, 与同级武术协会共同负责本地区的武术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江苏、河南、 江西、四川、云南、山东、湖南、广东、陕西、安徽、福建等十几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成立了省(区、市)级武术馆或武术院。自1986年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成立后, 部分省(区、市)的武术馆为与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从名称上取得一致,将原武术馆 改成武术院。
各地建立的各种形式的基层武术馆、校、站,更是层出不穷,各呈异彩。在宣传 武术、传授技艺、举办竞赛、开展科研和普及、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增进 群众健康、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起了积极作用。
第四节学校武术教育
在民国时期的学校体育教育中就设有武术教学内容,但那时的武术课是根据学校 聘任师资状况确定的,并没有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作为优秀的民族文 化遗产受到重视。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一宝贵遗产,武术被列为大、中、小学体 育教学的内容和体育院(系)的专、选课。随着我国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武术 教育也不断地得到加强和完善,取得了可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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