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文人墨客与剑就有不解之缘。一是表现在他们的行动中, 二是写在文学作品中。儒门鼻祖孔子所主持修订的《六艺》,专门记叙了澹 台子羽提剑斩蛟的故事。世称孔子有“三千弟子”,其中七十二人精通“武 艺”。“子路戎服见孔子仗剑而舞”,“勇武而精于剑术”。先秦伟大的诗人屈 原,尝自勉自励曰:“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带长铗(即宝剑) 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晋代竹林七贤之一阮籍,在《咏怀》诗里吟 道:“少年学击剑,妙会过曲城。”自谓其剑术已超过了汉初曲城候张仲。 唐初诗坛兴盛,陈子昂击节而咏:“击剑起叹息,白日忽西沉”,“宝剑千斤 买,生平未许人”。宣称自己不惜千金购买一口宝剑,决非仅仅是为了收 藏,而是为了练习击剑。李白以诗箧剑匣伴终生,十五岁学剑于峨眉,自称“我家青萍剑,操割有余闻”,“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把剑术摆在 诗文之上。还有“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笑拂两只剑,万人不可 干”;“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等诗句,则借剑吐露诗人的忧国忧民、 壮志千里的抱负。杜甫“壮年学击剑,他日委沙泥;事主非无禄,浮生即 有涯”。他从二十岁开始,就挟剑游侠齐、鲁、江、浙一带,把抱负与剑术 联系在一起。以“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忧来杖匣剑,更上林北 岗”,表达自己“拔剑欲与蛟龙斗” “洒阑插剑肚胆露”的豪情壮志。宋 统一中原地区之后,剑术的“相击”既成为皇家训练军士的必修课,也逐 渐演化为格斗的一种运动形式,同时又是文人“论诗说剑”“舞剑灯前”的 主旨。著名诗人陆游“十年学剑勇成癖”,“少携一剑行天下”。曾“挺剑刺 乳虎,血溅貂裘殷”,表现出浓烈的英雄性格。爱国诗人辛弃疾“剑指三 秦”,他那“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倚天万里须长剑”的剑韬武 略,至今仍激励着仁人志士的报国之心,因为剑形直而光莹,当然更因为剑的美好而神圣,在文人诗中,往往 被用来比喻刚直不阿的道德情操。剑的杀伐功能,便指向了与贤良势不两 立的佞臣。诸如:贾岛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赠君,谁有 不平事”,窦群的“心许留冢树,辞直斩佞臣”,韩愈的“我心如剑如雪, 不能刺谗夫,使我心腐剑锋斩”,白居易的“愿快直士心,将断佞臣头,不 愿报小怨,夜半刺私仇”,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 王健的“轮剑直冲生马队,抽旗旋踏死人堆”等,都是由剑的神秘所在, 又追回到现实人世间,根据多方考査,在文人的诗句中,剑具有多种象征,诸如友谊、自由、 浪漫、风流、修身、神圣等,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大大超出了剑本身的意义。
佩剑之风的等级观念古代用剑具有明显的等级观念,以吴越造剑为发端,历代涌现出了一 批铸剑大师及宝剑。所谓“宝剑”是通过特殊工艺铸造的,是帝王所用之 物。而军事中所用的“战剑”是以实用为目的,铸造手段相应简单得多,这是等级之别。随着剑在战场上作用的减弱,佩剑之风更加流行,等级之 分更加明确。据考证,早在西周末春秋初,就有佩剑之风。魏承相好武, 曾下令文武百官均佩宝剑。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简公六年,令使初 带剑。” 1973年在长沙城东南子弹库的战国楚墓中发现了稀有的艺术珍品 一人物御龙帛画,帛画为37.5 x28厘米,画面中心人物神情潇洒自若, 身材修长,高冠长袍,腰间佩带长剑,威武而高雅。当时的佩剑,其功用 主要是防身自卫和便于舞练。刘邦建汉后,“自天子以至百官,无不佩剑”。从汉墓壁画和后来画像 石上可以看到不少佩剑和使用的长剑的,根据《满城汉墓》出土的文物考 证,有一个墓是西汉前期权力较大的诸侯刘胜之墓。刘胜生前佩戴的是一 米多长的铁剑,此剑有完好的剑鞘,剑表面掺碳,剑刃部淬火,因此剑刃 坚硬、锋利,脊部也保持较好的韧性,是百炼成钢的早期作品。此外,有 关佩剑的记载也较多。根据《汉书•隽不疑传》记载:“(暴)胜之素闻不 疑贤,至渤海遣吏请与相见。”“不疑带剑上谒,门下欲使解剑。”不疑曰: “剑者,君子试备,所以卫身,不可解。请退,使白胜之。胜之开合延请。” 可见,在当时剑不仅可防身自卫,而且也是一种礼仪制度,用来表示人的 英雄气概。然而佩剑是有要求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剑在左, 刀在右;剑在左,青龙象也。”剑为龙,在文人吟诵中多见,张聿的《剑化 为龙》有“古剑诚难屈,精明所有从,沈埋方出狱,会合却成龙”句,孙 炎在《宝剑歌》有“宝剑光耿耿,佩之可以当一龙”,郭震任在《宝剑篇》 有“良工锻炼凡几年?铸得宝剑名龙泉”句,说明剑与龙是有关联的,汉后“惟朝带剑。晋世始代之以木,贵者犹用玉首,贱者亦用蚌、金 银、玳瑁为雕饰'以木剑代替铁剑来佩饰,只能是显示沿袭前朝之俗与等 级区别之用,与防御无关。佩铁剑的目的十分明确,即防身迎敌之器用。 《魏书•昭成子孙列传》记载“沮渠茂虔令一晓将与(可悉)陵相击,两梨 皆折。陵抽箭射之,坠马。陵恐其救至,未及拔剑,以刀子戾其颈,使身 首异处。”陵“未及拔剑”,说明其佩有自卫御敌的利剑。隋唐时佩剑之风 盛行,并与封建的伦理道德、等级观念结合在一起。在《隋书•礼仪志》 所载的舆服制度中,按官品的高低制定出不同的佩剑规定。“一品,玉器 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以下,通直郎以上,陪位 则象剑。带真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 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 缓亦如之”。从佩剑看,等级分明。不谙剑术的人,为了炫耀等级,往往也 要佩剑。由于佩剑盛行,在客观上对普及剑术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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