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武术的发展与民间武术馆(校)、社的建立

社会武术作为整个武术事业的一部分,受到党和国 家的重视。五十年代初期在党和政府的倡导下,社会武 术活动首先在工人、农民和学生中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 后来,经过不断努力,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许多农村、企业、学校、机关都组织了不同形式的业余 武术锻炼小组、辅导站等,掀起了群众性武术活动热潮。 虽然历经收缩、整顿和经济困难时期以及“文化大革 命”的干扰、破坏,总的来讲,这一时期社会武术还是 向前发展的。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也促进了武术事业的蓬勃发 展,同时,也给社会武术带来了生机。特别是1982年召开的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 众武术活动,允许民间开办武术馆(校)授拳传艺等政策, 给群众性武术活动指明了方向,充分调动了广大社会武 术工作者的积极性,群众性武术活动得到空前的发展,在 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群众习武的高潮,武术受到越来越多 的人的喜爱。各种形式的武术馆(校)、站、社等,应运而 生,形成了」个宣传武术,传播、推广武术,组织群众开展 武术活动的广阔而坚实的基地。这是武术事业发展中的 一支生力军。在群众性武术活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进行 了各种名目的武术擂台赛、邀请赛。武术的学术研讨会、 座谈会等频频举行,已蔚然成风。这是武术发展史上从来 未有过的局面。据不完全统计,随着群众性武术活动的深 入开展,各地建立的各种照武的武术馆(校)、站、社就有 一万多个,入校习武的青、少年、儿童有几百万人。各种形 式的辅导站、教拳点数以万计。全国参加武术活动的群众 (包括以武术作为健身锻炼的人)约六千万入。一些有条 件的地区,特别是武术基础好的市、县,还积极与教育部 门配合,联合下发文件,使真正进入了学校课堂。

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武术的发展,表彰在传播、推广 武术活动中的优秀分乎,国家体委在全国开展了“千名武 术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并在北京召开了“千 名武术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大会,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 反响,充分调动了广大社会武术工作者的积极性。为了加强对民间武术馆、校的领导,促进民间武术 馆、校的健康发展,1989年,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在湖南 株洲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武术工作座谈会,就如何进一 步做好武术工作,建立武术基地,办好武术馆、校,评选 “武术之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把民间武术馆、校的管理 和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保证了社会武术的健康发展。经过40多年的发展历程,社会武术取得了丰硕的成 果,有力地促进了整个武术事业的发展。

二、全国“武术之乡”的创建

“武术之乡”,是在社会武术活动蓬勃发展的新形势 下应运而生的。它进一步推动了社会武术的发展。近些年来;全国武术运动得到了蓬勃发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国家体委为了表彰那些武术活动开展得好 的地区,树立典型,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以推动全国 城乡武术运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评选“武 术之乡”的活动。体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武术之 乡”评选活动的逋知》。《通知》规定:全国“武术之乡”评选 活动以县、市、区(相当县级)为单位参加评选,全国首次评选活动定于1992年内进行;以后评选“武术之乡”列为 一项经常性的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通知》下发后,在 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各级体委和政府 部门的高度重视。县、市政府把创建“武术之乡”列入县、 市工作的重要事日程,在全国掀起了争创“武术之乡” 的高潮。到1992年6月30日《通知》下发仅7个月的时间,全国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单位申请 参加“武术之乡”的评选活动。通过初评和考核验收,经国 家体委批准,共有35个单位被评为首批“全国武术之 乡”。他们是:天津市南开区,河北省沧州市、永年县、南宫 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黑龙江省肇源县,上海市虹口区、黄浦区,江苏省沛县、太仓县,安徽省亳州市、 砺山县,福建省石狮市、永泰县、长乐县、泉州市鲤城区,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山东省荷泽市、郛城县,河南省登 封县、温县、汝州市、淮阳县,湖北省汉阳县,湖南省东安 县、新化县,广东省宁县、新兴县,广西自治区桂平县,四 川省江北县、宜汉县、夹江县,贵州省安龙县,甘肃省武山 县。1992年12月5日在四川省江北县召开的第二次全 国武术工作会议期间进行了命名表彰。在评选“武术之 乡”过程中,各地真抓实干,推动了群众武术活动的开展, 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开展“武术之乡”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 “武术之乡”的先进带头作用,推动武术事业的发展,1993 年,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武术之乡”评 选活动的几点意见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一)建立抽查和普查制度。对“全国武术之乡”每年抽查一次,抽查 数约占“全国武术之乡”的五分之一。三年普查一次,与三 年评选一次“武术之乡”同步进行。(二)建立“全国武术之 乡”的比赛制度。首次比赛已于1993年在河南省温县陈家沟举办。今后每两年举行一次。“武术之乡”作为社会武术运动发展中的一个新生事 物,是推动和促进群众性武术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随着 时间的推移,它将更进一步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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