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错误每出现一次,根据不同程度,予以扣分:
(1) 遗忘动作,扣0.1?0.2分;
(2) 器械、服装影响动作,扣0.1?0.2分;
(3) 器械变形,扣0.1-0.3分;
(4) 器械折断,扣0.4分;
(5) 器械掉地,扣0.5分;
(6) 失去平衡,晃动、移动、跳动扣0.1分;附加支撑扣0.3分;倒地 扣0.5分;
(7) 规定套路的动作路线、方向错误,扣0.1分。
演练水平分满分为3分。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表现的整套演练水平, 按照刀术在功力、演练技巧、编排等方面的标准,整体比较,确定扣分,从 该类分值中减去应扣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1)劲力水平分值为1分(劲力、协调各占0.5分)
凡劲力充足,用力顺达,力点准确,手、眼、身、法、步配合协调,身 体和器械协调,动作干净利落者,不予扣分;凡劲力或协调与要求轻微不符 者,扣0.05-0.1分;凡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0.15-0.3分;凡与要求严 重不符者,扣0.35?0.5分。
(2) 演练技巧分值为1.5分(精神、节奏、风格各占0.5分)
凡精神饱满,节奏分明,风格突出者,不予扣分;凡精神、节奏、风格 的任何一面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 0.35?0.5 分。
(3) 编排(内容、结构、布局)分值为0.5分
凡符合内容充实、结构合理、变化多样、布局匀称的要求的,不予扣 分;凡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05?0.3分;凡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 0.35?0.5 分。
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必须是0或5。
动作规格分与演练水平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动作规格分与演 练水平分的确定方法为:
(1) 3个裁判员评分时,取3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
(2) 4?5个裁判员评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间2个或3个分 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应得分;
(3) 运动员的应得分数只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不作四舍 五入。
色)裁判长的扣分
昭虺静、收势
(1) 起势与收势方向不符合要求者,扣0.1分;
(2) 起势与收势有意拖延时间,一个动作达8秒者,扣0.1分,
比赛规则比赛规则达10秒者,扣0.2分,达12秒者,扣0.3分。
比赛规则
比赛规则
(1) 运动员因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者,经裁判长许可,可重做 —次,不予扣分;
(2) 运动员因动作遗忘、失误等原因造成比赛套路中断者,可重做一 次,扣1分;
(3) 运动员临场受伤不能继续比赛者,裁判长有权令其中止,经过简单 治疗即可继续比赛的,可安排在该组最后一名上场,按重做处理,扣1分。
殴函奔伊
身体的某一部位接触边线外地面,扣0.1分;整个身体出界,扣0.2 分。
■京半衡时间K定
凡指定的持久平衡动作的静止时间不足1秒者,扣0.2分;不足2秒 者,扣0.1分。
哽|帝定或起幽规定时间
(1) 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套路,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2秒内者 (含2秒),扣0.1分,在2秒以上至4秒以内者(含4秒),扣0.2分,依 次类推;
(2) 集体项目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在5秒内者(含5秒),扣0.1分,在 5秒以上至10秒以内者(含10秒),扣0.2分,依次类推。
圈|脸装不待台规定
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服装违反规定,则取消其该项成绩。
晦|敏H性困别不锢
任何自选套路,动作组别少于规定的要求时,每少一个手形、步形、 腿法、跳跃、平衡动作和规定的一种方法,扣0.3分。步形和平衡动作,均 以定势为准,过渡的或一晃而过的都不算规定的步形和平衡。
麟|椀定套路的祯T隹缺少或增加
(1) 漏做或增加一个完整的动作,扣0.2分;
(2) 跳跃动作的助跑步数或行进动作的步数缺少或增加,每出现一次, 扣0.1分。
■京精定前佗曲如分
(1) 如未选择一组“指定动作”,除扣去该组指定动作的难度分值外,还 应按漏做动作扣分,每漏做一个动作扣0 . 3分;
(2) 附加或漏做一个或几个动作时,按动作附加或漏做动作扣分,每附 加或漏做一个动作扣0.3分;
(3) 改变动作可视为附加或漏做;
(4) 每改变一次规定要求的方向,扣0.3分,如果由于方向改变出现附 加或漏做,则应按附加或漏做扣分;
(5) 重做指定动作的部分或全部,对动作中错误的扣分,以第一次完成 的动作为准;
(6) 因自选套路指定动作位置确定表填报错误,将在该顶最后得分中扣 0.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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