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基础


五、简牍、帛书|散打基础





秦汉时期的简牍、帛书与纸,是当时重要的书写工具,也是秦汉考古研究的 一类重要内容。特别是简牍,发现数量不仅巨大,而且内容丰富,简牍的使用一 直延续到魏晋时期。它一般用竹、木制成,流行时间大约从东周至魏晋时期(约 公元前5世纪?公元3世纪)。纸张普遍使用之后,简牍才逐渐被废除。目前发现 最早的简是湖北随州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时代最晚的是新疆罗布泊楼 兰遗址、民丰尼雅遗址和吐鲁番晋墓出土的晋简。简牍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官方 的各种文书档案、私人信件、各种书籍的抄件、历谱以及专为随葬用的遣策等。



(-)简牍的基本概念



简在书写以前,必须经过修治。木简一般要将写字的部分打磨光滑;竹简则 需要经过火烤,将其烘干,使之易于书写,并起到防腐防虫的作用,这一过程称 之为“杀青”。



1种类与形制



根据已经发现的简牍形制,可以分为五种①。



(1) 简:是简牍的最基本形式,或称札,用竹或木制成。一般长约23厘米, 相当于汉尺的一尺。也有一些简因不同的需要而长度有所变化。一般每简抄写一 行字,宽度约在。5?1厘米左右。另外还有一种简,宽约2厘米左右,每简抄写 两行字,这种简称为“两行”,它和普通简一样,也可编联成册。



(2) 牍:是一种比’两行”还要宽的简。有的可宽至6厘米,实际上已成版 状,所以《说文》解释为“书版”。其长度与普通简相同,多为木质。牍多用来写 信、契约,或抄录医方、历谱,敦煌、居延出土的“过所”(通行证)也多用木牍 抄写。墓中发现的木牍多是记随葬品的“赐方”即“遣策”。



(3) M:是一种多棱形的木棍,有的则直接用树枝刮削而成。断面一般多呈 三角形或方形,可分3面或4面书写,也有多至7面的。长度都在30厘米以上, 有的长达82厘米。在居延、敦煌发现的瓠多用于抄写檄书、小学字书(如《急就 篇》、《苍颉篇》等),或作临时记事起草之用,有时也用于练习写字。



(4) 检:是传递文书信札和财物时所用的封检。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是用 “两行”式的宽简题署收信者的名称和传递方式,如“肩水候以邮行另一种是 传递机密书信和财物时所用的加封泥盖印章的封检。机密书信用上下两片木牍做 成,下牍称函,用以书信,上牍称检,封盖函牍,检上有捆绳的刻沟和置封泥的 方孔,以便绳封盖印。传送财物时施于囊袋上的封检,只有一片木牍,中间凹下, 以便绳封盖印。



(5) 揭:是一种短而宽的木牌。有的首端作半圆形,中间有一小孔,有的首 端两侧各刻一凹口,皆作系绳之用。多系于薄册或器物之上,题写名称,犹如标 签,所以也被称为“签气



① 徐苹芳:《简牍》,《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



除以上五种形式的简牍之外,在居延和敦煌的烽燧遗址中还发现很多从旧简 上削下来的带字的薄片,称为“削衣”或“株气



2. 简牍的材料



简牍的材料多为就地取材。湖南长沙、湖北江陵和河南信阳楚墓、湖北云梦 秦墓和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都是竹简。居延、敦煌的烽燧遗址中出土的都 是木简。通过对1944年敦煌出土的木简进行鉴定,得知其树种有青杆气白毛杨、 水柳和桎柳,都是杨柳科和松柏科的木材,其中的削衣多为杆儿松之类,以其不 产于本地,取材困难,故将废简削去一层,重新书写。居延汉简的材料与敦煌汉 简的大致相同,还有一种非常坚硬的类似枣木的材料。居延、敦煌的烽燧遗址中 都发现有很少数的竹简,有的是书信,有的用来抄写《苍颉篇》和医方,大概是 从中原带过去的。



3. 简册的修治编联



简册的编联有一定的方式。抄写书籍,多先用丝绳(这种丝绳称为纶)将简 编联成册,然后书写。编册以前,为防止丝绳松动,多在简两侧编绳处刻三角形 契口。根据简的长度决定编绳的道数,一般23厘米左右即汉一尺的简,多编两道, 长简有编五道的,如《武威仪礼》简丙本就是编五道。现存最完整的简册原物是 居延简中的“永元器物簿”,两道编绳犹在。很多文书档案简册,由于是先书写, 然后才编联成册的,所以在简上没有刻契口,也没有留下编绳处的空隙。简册的 复原在简牍研究中是很重要的工作。在考古发掘中应认真分辨简的出土状态和次 序,然后结合简册的书写格式和内容,进行复原,将零碎片段的单简上的文辞,恢 复成较完整簿册式的文件或书籍,使之成为更有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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