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俯身揭、顺势剃、急接打均属因势而变化之招法;俯身揭 为揭法之变化,顺势剃为剃法之变化,急接打为打法之变化, 不仅实用,而且常用,因此,必须掌握,达到熟练自如的程度。
原文(138)
凡左右门①打来,俱用于:ffir—尺②改③他棍屋④;凡圭右 门杀来,俱用棍屋改他手痢_尺。蕴他打来势址⑤,必须吾于 前一尺方接掘得他住;他杀来手粒⑥,又要过枝,必须用吾棍 尾改他 Fir—尺。
词解:
① 左右门:亦称边门,指身体两侧部位。
② 手前一尺:指握棍的前手之前约一尺左右之棍身处,即 棍之前段也。
③ 改:解也。即解除、变动之意。
④ 棍尾:即棍之后段,指后手握持、棍较粗之后端。
⑤ 势重:势,指棍之劲力、趋向;势重,指招势的劲力很大、 劲道很强,接招时,给人产生一种重的感觉,称之为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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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轻:小力也,轻则速度快而变化敏捷。接招时,给人产 生一种轻的感觉。这是相对打来势重而言。
原文(159)
但凡打、敲、摞、洗①,俱 用后■手工大②,散槌不 用提起高 ③,今之欲用力打人者,ffc恐棍起不高,打不:■:。基只有前手 之力,元后手之功故也。
词解:
① 打、敲、探、洗:均是棍法名称。打,长距重击之法也; 敲,短疾之击也;探,由上向下削压也;洗,由中向左右格带也。 俱是重在后手功夫之棍法。
② 工夫:功夫也,造诣也。此处指后手固把之能。
③ 不用提起高:因棍动有力是“腰力为上,后手力次之,前 手力又次之”,提棍高起则重在前手之力,不仅无功而少杀伤 力,且多空隙,易为人乘。所以,棍不必提起高举,以防人直杀 也。
释义:
用棍欲高举得力之术,是无功借势之法。然而势重虽猛 而少变,且多孤掷之弊,而用功却劲道足而善变化。故曰:“用 力之法,势不如功”也。
原文(160)
伏回之枪①,俱类哄我杀去,他即起弹②杀我也,记之记
之。
词解:’
① 伏回之枪:伏、回,均为枪、棍之法。伏,即有意将枪棍 置于低下位置;回,即有意将枪棍抽回。以诱我进杀也。伏法 多与回法同用,故合称伏回。伏回之法,俱属哄法,故俞公曰: “彼抽退勿急追”,恐受其哄也。
② *二?暮本?法?*二?暮本?法?起弹:起,即由下而上之法也;弹,指快速有力,如钢簧 之疾伸,起弹,即由下而上快速刚疾之法也。乔教师曰:“弹枪 则在下面”,即指起弹之法也。
*二?暮本?法?
*二?暮本?法?
原文U65)
剪■打①建起磕?②,起磕复急剪打,建■打3L愈怨磕,相连而 进,彼从何处杀将来? 微乎神哉! 破金枪之第一法也,稳而能 胜,习之习之。
词解:
① 剪打:即打剪,参前原文(8)词解⑥。
② 起磕:磕,棍法名,碰击也。有上下、左右诸多磕法。起 磕,即以棍由下向上碰击彼棍,意在碰开彼棍。
释义:
枪以直戳为主,剪打可破上下、左右直戳之械,剪打起磕, 急速相连而进,则敌枪不能发矣,故称为“破金枪之第一法”。 清代吴殳赞誉此法为“枪家入室语”,可见此法之实用、神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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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168)
,卜门进 对打.须舟酌 用之①’恐力大 之人一挑打②,我走 难商矣。大抵小门只怨哄他,不真■夏打成杀为襁。
词解:
① 须斟酌用之句:小门宜哄,而不宜真进真打,故须斟酌。 然亦非全然不可,兵家虚虚实实,在乎已之活用也。
② *经注解*经注解挑打:棍法名。挑,即两手握棍,使棍的一端由下向前 上挑起。此种棍法,距短劲雄,若加之力大,其势凶猛可知,若 挑而后打,则走离不易矣。
*经注解
*经注解
释义:
此段条文实是注解“小门进打多哄”的原理。
原文(169)
与用圭手人①对,布“、门须坐极低②,在大门折足过打。
词解:
① 用左手人:指执棍习惯以左手在前的人。俞派少林棍 法多以右手在前握持前把,故此处特指出用左手人。
② 坐极低:指身体重心尽量向下,不论何种步型,意在缩 小下方之空隙、空当。
释义:
一般握棍,以左后右前为正法。若遇左手在前执棍之人, 则彼棍势左高而右低,我以右手握棍在前,则右手高而左手 低,两势相对时,他必多攻我小门之右下方和我大门之左上
方。所以,当其执棍处于我棍下方时,我必须坐极低以减少我 下方之空隙;若其执棍处于我棍上方时,我可折足过枝以对 打。
此条指出与左手握前把者相对时,大小门之不同应对法O
原文(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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